作 者: 山东全省警务公所编
年 代: 清末民国间石印本
数 量: 一函一册
钤 印:
提 要: 是书为清末民国期间山东省警教练所对于巡警的培训讲义,是研究近代以来警察制度的史料。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正史创设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位民政部,另于其下设警政司,主管全国警察事宜。光绪三十三年,又于各省增设巡警道,负责全省的警政。警察制度至此在中国确立。及至光绪三十三年预备立宪,将警务列为分年应办新政之一,自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之间,警察机关、学校及巡警教练所在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成立。
尺 寸: 25.4×14.5cm
起拍价: RMB 1200
估 价: RMB
成交价: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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