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董康刻本
数 量: 二十四册
钤 印:
提 要: 是书原装原签,装为二十四厚册,品相极佳,全书用上等白纸印制,纸张洁白如玉,而书中文字则为典型的清末民国的影宋刻本字体,结字俊巧,笔划斩方,镌刻极精,后细读书末所附刻书跋文,方知为董康总领刻书之事,此书版刻之精良由此可想而知。该书出资刊印人为董康的老师沈家本,沈、董二人皆为民国时期之知名法律专家,故对于典章政治制度极为重视,此书久无刊本,是董康从日本得到旧钞本后才刊刻的,对于研究元代典章制度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刊刻又如此精良,实当宝之。
尺 寸: 29.7×17.2cm
起拍价: RMB 240000
估 价: RMB 340000-440000
成交价: RMB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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