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清光绪十九年(1893)扫叶山房刻本
数 量: 四函二十四册
钤 印:
提 要: 拍品原装原签原函,每册每函原签俱在,品相上佳,极为难得。是书由杭州清河坊扫叶山房书坊出版,由牌记处钤印可知,本书内容遵照同治九年部颁新例修改续纂,因坊间翻刻颇多,扫叶山房特钤朱印提醒顾客购买注意。在每函的第一册原签上还钤有朱红方章“书业德自纂江浙苏闽拣选古今书籍发兑”,可见此书后又由书业德购走供其批发零售。书业德创始于康熙年间,由山陕商人开办,号称聊城“四大书庄”之一。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历经多朝君臣修订,后由乾隆御览鉴定,正式刊行。
尺 寸: 24.9×15.8cm
起拍价: RMB 25000
估 价: RMB
成交价: RMB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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