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南明永曆五年(1652)云南刻本
数 量: 一册
钤 印:
提 要: 是经写刻上板,字形朴拙,皮纸印制,通篇红笔句读。该经为民间出资刊刻,收录《玄武灵真说报父母恩经》、《玄武灵真报恩除罪法忏》两种,属道藏洞神部本文类,内容、文字较正统道藏均有异。卷前有南明永曆五年(1652)毛国琮款识,后面尚有刷印款识,落款有“康熙二年”字样,题写者亦为毛姓,二人当为同族。由此可知此本应该刻于永曆,因1662年永曆年号废止,故刷印款识改写为康熙二年。另有“蒙化府西门外”字样。蒙化府,即指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当时属于南明政权管辖范围。南明前后历时仅十五年,此刻本能保存至今,实为少见。
尺 寸: 31.5×12.3cm
起拍价: RMB 12000
估 价: RMB
成交价: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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