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清宣统元年至二年(1909-1910)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印行
数 量: 平装三十册
钤 印:
提 要: 拍品为宣统元年八月至宣统二年六月《江苏自治公报》一至三十期,保存完好,品相佳。1908年8月,清政府在筹备立宪的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定,各省先筹办城镇乡下级自治,后筹办府厅州县上级自治,到1913年下级自治一律成立,1914年上级自治一律成立。1909年1月,首先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命令各级官员迅即筹办,施力奉行,不准稍有延误。从此自治作为一种固定的地方管理制度正式确立下来,并把全国的地方自治纳入统一的轨道。
尺 寸: 26×15.8cm
起拍价: RMB 26000
估 价: RMB 28000-30000
成交价: RMB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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