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明)乐韶凤宋濂等撰
年 代: 明隆庆元年(1567年)衡王府厚德堂刊本
数 量: 一函五册
钤 印:
提 要: 拍品为明隆庆时藩王刻本,行款疏朗,刊刻颇精,较初印,最为难得的是拍品距今已近五百年,还依然保存了包背装的最初状态。该书原函原套,原装原签,品相完好。是书为洪武八年奉朱元璋之令编撰的。宋濂于序言中云:“一以中原雅音为定”,其中提到的《雅音》即《中原音韵》。但《正韵》却不仅保留入声,平声还不分阴阳,南方方言的色彩极重,似乎与编者多为南方人有关,故明以后就有“南宗《洪武》”的说法。王力云:“我们在这里头能发见多以当时各地方音的痕迹。”(《汉语音韵字》),其用处即是在此。
尺 寸: 29.5×18.5cm
起拍价: RMB 50000
估 价: RMB 60000~80000
成交价: RMB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