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北宋皇祐五年(1053)写本
数 量: 二件
钤 印:
提 要: 白麻纸写本,另有原装护封,品相皆属上乘,拍品中的文字结字自然,用笔潇洒,不经意间妙笔频出。此件文书是宋仁宗皇祐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施仁永生前预修的五七牒文。宋代的民间迷信认为,亲人亡故后,家属每七天要为其做一场法事,从一七到七七,历经四十九天后应共做七场,然后在百日,周年,三周年还要分别再做一场法事,总计十场,这样死者的灵魂便可以永居天堂,得到解脱。这种葬仪的依据是晚唐时中国人所伪撰的《阎罗王授记四众预修生七往生净土经》,全经详细描述了亡灵从一七到三周年分别被地狱十王审讯的场面,而且经文在最后还表示:如果阳间=1></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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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54.5×39.8cm(文书)/39.8×5.9cm(护封)
起拍价: RMB 90000
估 价: RMB
成交价: RMB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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