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年 代: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十六年(1947)手写公文纸本
数 量: 四份
钤 印: 山东省渤海区行政公署之印 冀南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之印
提 要: 拍品为山东省渤海区行政公署指令“刑”字第“364”号。是令德县县政府关于杀人惯匪、汉奸李公治执行处决的指令。山东省渤海区行政公署指令特刑第“五”号是关于枪决奸淫妇女并杀害村民会村主任的案犯姜洪喜的批捕令及冀南区第五专员公署批捕枪决汉奸犯金如俊的批捕令,于研究解放区法律提供了宝贵资料。
尺 寸: 尺寸不一
起拍价: RMB
估 价: RMB 1500
成交价: RMB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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