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清)祝庆祺编
年 代: 清光绪十二年(1886)合肥聚文堂木活字本
数 量: 清光绪十二年(1886)合肥聚文堂木活字本
钤 印:
提 要: 是书皆用白纸精印,老装未襯,品相极佳。其活字摆印精整,版面整齐,书分两节,下栏印正文,上栏印批注。通常所见两节本均为刻本,活字摆印两节本则甚为少,印制水平亦属上乘,其中《刑案汇览》卷五十二、卷五十三乃用木刻本补配。 此书为清代知名法律书籍,共收录道光年间全国发生的刑事案件一千六百七十余起,并对案件的审判及量刑方法作了详细的记述,为研究清代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其书最早刊于道光年间,后又编有《续增》、《新增》两部书问世,至光绪年间聚文堂又利用活字将三者一起刊印,张秀民《活字本目录》未见其著录。
尺 寸: 10.5×19.5cm
起拍价: RMB 70000
估 价: RMB 100000-110000
成交价: RMB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