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文纸印书到敬惜字纸 发布日期:[2014-6-30]   

古书版本鉴定中,材料学的鉴定至关重要,其中尤以纸张鉴定成为古书鉴定中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其中尤以公文纸的印刷最为特殊,公文纸印书,用原已印上格线的公文用纸式已写过字的钱本良册纸反折过来,利用空白的背面印书,式称“册子纸”、“库抄纸”。这是《中国古籍版刻辞典》中对其数种书式的定义,本人因工作之便,倒是见过两种:

第一种是明嘉靖十七年方献夫刻《通典》,白棉纸印本,此本《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著录是明刻本,未言年代。而傅增湘在《藏园群书题跋》(P254)云其为“嘉靖戊戌方献夫本”。当时对傅氏一说半信半疑,后在其纸背后发现墨迹,细观之下,方知其为嘉靖二十五年的公文纸,与傅氏所云“嘉靖戊戌(十七年)”相差无几。

而细读纸背公文发现了有关“西城龙江关外屠户孙瓒”的诉讼案件记录,西城龙江关,即指今南京市西北部挹江门外的下关港区,清代时才改为“下关”,之前都称为“龙江关”,知其所用为南京二十五年的公文纸,而且方献夫晚年洽在南京养老,其于嘉靖二十三年过世,此书刻印俱在南京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增强了。傅氏所言当非虐语,可惜此本仅存卷一百一十二至卷一百一十七(2012年9月1日夏季拍卖会第73号拍品)。

第二种是明嘉靖四年萧鸣凤刻《鲁斋遗书》,白棉纸印本,此本《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著录仅有一部,传世较少。其更为奇特的是,公文纸的用法与第一种完全不同,前者是用纸背无字者印刻,而这种则是用公文纸的正面印制的,每张纸皆有蓝色印格,而且还钤盖有一方九叠篆长方型官印,惜印文已不清楚无法辨识。这部书书首有刻书人萧鸣凤的刻书序,知其这部书在嘉靖四年,萧氏任河南学政期间,在开封府衙刻的,所用公文纸应当是开封的公文纸。书中还有少量朱笔批要,改“思”改为“惠”、“一”改为“日”,大都为形近而误的字,怀疑其是初印的样式,并非正式出版物,故用公文纸印刷。但有一点颇不解,就是公文纸上一字不落,仅盖有官印,在上面还有蓝格,极似古代的空白账册。在明洪武年间,朝廷曾有“空印案”,就是因为这种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印发的,当时被杀的地方官多达百人。这类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还堂而皇之的用来印书,真是讽刺。不想一百多年后,惜其仅存八卷(2007年11月秋季拍卖会第139号拍品)。沈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及该本,云其为一家图书馆买去,但云其为背面钤有九叠篆官印,就是误记了。它是用公文纸正面印的,栏线与官印皆在正面。

用公文纸印书、抄书,最早在唐人写经中就已有发现,宋至明皆有出现,清代才少有此等事情发生,后来藏书家们言及公文纸印书的原因时,大多与“敬惜字纸”不损物力联系起来,即所谓“敬惜字纸”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的一种良好美德,代表着古人敬重文化的思想,甚至还有将“敬惜字纸”与“基颉造字,历代帝王将相及平民百姓对其相当敬重”联系起来,将一种行为彻底上升到了道德层面,其实所谓“道德,人们经济生活与其他社会生活的要求的反映”(《毛泽东文集》第三卷,《关于人的基本特性及其他》),如果将公文纸印书这一奇特现像放入明代经济生活中去考察,就不难发现其存在的原因了。

公文纸上至皇室,下至地方衙门,来源无非三个途径,一是卖纸;二是买纸;三是纳纸,其中纳纸(一种实物税赋)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最为深远,因为纳税是所有人都脱不开关系的,且纳纸中负担数量最多的既不是商人,也不是平民,竟然是囚犯。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凡问过囚人发审,有名者各纳纸一份”(明会典•137卷),这是囚犯纳纸之始,但其一份有多少?并未见详细规定,直到正统二年,才正式出了详细的量化规定,囚犯纳纸大致分官纸、民纸、军民纸三类,凡文武官政委、监生、生员、吏典、总小旗、知印、承差、僧道官、医生、天文生、应袭生、置老等13种人须纳官纸1份,即榜纸40张;而军校、灶匠、厨役、勇士、力士及各余丁、阴?人、民人妇人等9种人须交民纸1份,即中夹纸50张、奏本纸10张、手本纸5张,另有军民纸的分类人群等等,规定致细,而其中只有死囚、全家发配以及经济上极其困难者方可免除纳纸(以上内容见《明会典》179卷)。

后来更是变本加厉,明初时还要求囚人(被告)纳纸,至弘治年间,又要求原告诉人也要纳纸,以至于主管诉讼案件的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司)系统藏议上的成为所有帝国行政部门中纸张最为充裕的部门。

以至于弘治十年议准,吏户礼兵工等在京衙门,每年所用纸张可从刑部关支,不够,于都察院支领,再不够,则于两法司支脏罚银关办,弘治十七年,又议准在京内外大小衙门及纂修书籍等项,该支纸?,每年春秋二季赴刑部,夏冬二季俱赴都察院各照数开用(《明会典》179卷),就连每十年才编制一次的府州县衙黄册,也都是从各级刑部、都察院关领,不是部分才由应天府等各级政府支给官钱买用,前面所提及的第一种公文纸印本《通典》,后面文字皆是南京当地诉讼案件,应该就是这种三法司用纸了,我估计若是对于全国公文纸本文字进行统计的话,这种诉讼案件应该占了多数。

另一个纳纸的群体就是商人。正统三年,明政府规定盐商每贩币二百斤为一引,如相应盐税外,还需交纳中夹纸1张,景泰五年,规定贩卖茶叶一百斤为一引,须中夹纸1张(《明会典》卷37),看似纳纸数量似乎没多少,但查经济史就会发现,明代实行盐纲制,全国持有盐引的商人分为10个纲,每纲产盐多达20万引,也就是说全国年产盐差不多200万引,一引纳中夹纸一张,单单盐税一项,各级政府就可以纳纸200万张,(根据《明会典》卷195记载,全国十个省全年向朝廷贡纸,全部加一起不过150万张),全年贡纸数量还不敌盐税纳纸的四分之三,可见其纳纸之数量之巨,赋税之重。

而明政府在用纸方面则又极为吝惜,在一些本应支付的民生事业的用纸更是斤斤计较。如当时国子监的监生用纸,虽不用自带,但管理极严,其“课仿纸,月大尽,每人三十一章,小尽三十张”(《明会典》卷220),月大尽就是30天,小尽就是29天,差不多也就一天一张,但你以为这些纸就完全属于你了?明人陆容的笔记《菽园杂记》卷12中就记载:“国子监课薄,仿书,按月送礼部,仿书送光禄寺包面,课薄送法司背面起稿。”课薄,就是作业本,仿书就是练字本。这每一天就一张的练字本,作业本用完还不能扔,按期送礼却审查,看有无“反党反人民”的内容,之后购销盖章。作业本估计整齐点,送给三法司打草稿了,练字本估计太潦草,竟只得送给做改的光禄寺包面去了。不过,最惨的还是学医的,“凡本院(太医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考中者,量纳立用”。(《明会典》卷234)。您品学兼优,考上太医院,所用的纸,还得自备,太医院一律不提供纸张,其待遇还不如一个国子监的监生。

通过以上史料,你就不难发现,如果你是一个生活在大明的普通平民除平时苛捐杂税外,竟还有缴纳实物税——纸张的义务,而且不管你学习、经商,甚至坐牢,都要缴纳纸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敬惜字纸”四字牢记于心,也就不难理解了。

公文纸印书,有专家统计,海内不过八十余部(无论全帙、残本),其中大多为明代及以前的公文纸,而清代的公文纸印书反而少见,除明万历年代张居正变法,实物税统一为货币税外,还与纸张的产量在清代大幅提升有很大关系,就拿贡纸一项来对比,就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的巨大区别。根据《明会典》的记载,江西省一年贡纸20万张,已是贡纸大省了,仅次于直隶的30万张,全年各省进贡纸张总数在150万张上下。但根据《皇朝文献通考》,在清中期,江西一省全年进贡抬连纸就可达100万张,福建省也可达到100万张,仅此江西的贡纸数量就超过了明代十个省的全年贡纸数量。从中就可以看出纸张生产力的大幅提高,纸张也就不像明代那么金贵了。到了今天,“敬惜字纸”四字更是似乎被人们遗忘,也仅仅在环保人士的呼吁中才能听到一些余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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