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买方卖方佣金的通知
根据目前市场变化,及运营成本持续增长,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07年秋季大拍开始,买方佣金上调二个百分点,即买方应支付本公司佣金为12%;卖方佣金同时下调,佣金及个税共计10%。该项调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艺术品拍卖类别。
特此通知!
北京德宝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6日